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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落实液化气钢瓶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吉林省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指导各分局成立8个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20名,开展液化气钢瓶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充装站3家、餐饮店87家。
在专项行动中,重点检查液化气钢瓶有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是否标注3C强制性认证标识,气瓶整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在规定的使用周期中使用等。严防销售来历不明、“三无”产品及以次充好的液化气瓶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提高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其规范正确使用液化气瓶,提高对隐患的重视程度,确保液化气瓶使用安全。
针对排查检查中发现一餐饮店正在使用的燃气液化气瓶超过检验周期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止使用,立即送气瓶检测站检验,该气瓶已检验合格并正常使用。
下一步,通榆县市场监管局将进行常态化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袁延辉 通讯员赵胜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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