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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6月21日讯 (记者邓海宁 通讯员任玥文)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根据统一部署,6月21日,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对4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农某标、陈某林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一审公开宣判。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农某标、陈某林被判处死刑;被告人王某玉等7人被分别判处死缓至有期徒刑9年不等的刑罚;被告人吴某河因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10名被告人均被判处相应的财产刑。
龙华区人民法院、琼山区人民法院、美兰区人民法院分别对3案5名涉毒犯罪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9年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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