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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相关配套措施,明确围绕北京市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设立特色职称评审专业,开展专项评审,通过“一产一策”“一链一策”,实现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融合发展。
《通知》明确,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设立新的职称评审专业。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发展实际,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调整职称评审专业。
在职称评价方面,北京市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贡献导向,修订各系列、各专业职称评价标准,促进与当前新兴职业标准相衔接,激励专业技术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同时根据不同学科领域特点,探索建立能够识别有天赋、有潜力人才的评价标准。
对于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在评价标准中也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各职称系列均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贡献、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代表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可量化的“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
《通知》明确,北京市围绕区域优势产业,向各区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围绕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向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和基础科研投入大的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及专业人才密集和创新能力强的事业单位,稳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鼓励科研机构开展自主评聘,支持围绕科学中心、创新高地建设的科研机构采取更加灵活的职称评聘机制;进一步扩大教育教学单位用人自主权,向条件成熟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下放高级及以下职称评聘权,有效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同时,积极推进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考核及绩效分配等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在职称评审服务方面,北京市将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共享等技术手段完善职称评审系统,优化职称评审全流程体验,建立专业技术人才个人业绩档案库,加快构建集职称申报、受理、审核、缴费、评审、公示、发证、验证等一体化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探索线上评审答辩,全面推行电子职称证书,提供查验下载等服务,逐步实现职称评审全程网办。
来源:首都之窗、北京日报客户端
编辑:张瑾超
责编:徐悦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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