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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济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进行再升级。
通知显示,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开发资质等级进行了调整,取消了三级、四级、暂定资质等级。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仍保持AAA、AA、A、B、C五个等级,分别对应的情况调整为不低于140分、不低于130分、不低于100分、不低于80分、达不到B级标准或有“严重不良信用”行为的。
通知明确,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AA、AA级企业,在“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活动、行政许可事项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免除实地检查;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可分别降低5个、3个百分点;在行业内表扬奖励、试点创新等方面,行政主管部门优先推荐,实施信用联合激励。对信用评价等级为B、C级的企业,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将其列为重点检查企业,适时增加检查频次;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可分别提高10个、20个百分点;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企业信用情况,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或信用联合惩戒。(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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