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盈余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
2、盈余公积按其用途,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3、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4、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5、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6、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7、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9、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