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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4月10日讯(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王海荣)《深圳市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月31日正式施行,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服务水平,夯实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成果转化”环节。
近日,记者从深圳市科创委获悉,《办法》中指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资助包括技术合同资助和技术转移机构培育两个类别。
据了解,申请技术合同资助的,按申请单位上年度技术交易收入额的3%予以资助,每年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申请技术转移机构培育资助的,按照申请单位上年度经审计的在深圳投入技术转移的专项费用的50%予以资助,其中,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培育、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培育、新认定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单项资助每年不超过100万元,技术转移特色基地培育单项资助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深圳是我国技术合同交易大市。据统计,深圳市2022年技术合同登记14685项,技术合同成交额为1575.68亿元,其中技术交易额为1347.18亿元,技术合同登记量位列计划单列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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